说到“遗嘱”,估计很多朋友不会陌生,甚至一些老年朋友已经立好了遗嘱。但您了解“生前预嘱”吗?我觉得,它比“遗嘱”对你更重要。
先解释一下,何为“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Living will)是指人们在活着的时候,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为什么对咱们来说,我觉得它比“遗嘱”更重要呢?
第一,它是你对自己负责的最后一个愿望。
生命弥留之际,人已经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了。过去,救与不救,用什么方式救,掌握在子女或其它亲属手里。如果你提前写好了“生前预嘱”,医院就会以此为救治依据,也可以说,你可以自主的提前完成人生最后一站的心愿。
第二,它是你给自己的交待。
“遗嘱”一般说的都是身后事。财产怎么分配,事业如何继承等。这些其实对于已经离去的立遗嘱的当事人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但“生前预嘱”是对你生命负责的嘱托,对于立嘱人来说,是有意义的。
不知道您是否支持“生前预嘱”?因为在我国尚未普及,目前仅有深圳落地了“生前预嘱”法案。
如果您可以“生前预嘱”,您会选择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如果您觉得有用,请您给作者点赞,关注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