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提出这个要求,但答不答应就是人家的个人自由了,毕竟孩子的抚养义务没有落在外祖父母身上。
如题所述,一对夫妻生儿育女后,男方父母便“恪尽职守”地认为,孙子女的抚养义务自己是责无旁贷。并且,他们不光认为自己责无旁贷,还“推己及人”地想当然认为,女方父母也责无旁贷。于是,他们理直气壮地向女方父母提出,(外)孙子女的抚养费用由他们承担一半,言下之意是由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抚养孩子长大。
不得不说,男方父母真是勇于担当啊,自己已经把儿子抚养长大了,还自告奋勇地抚养孙子。更何况,他们自己都年事已高,几乎到了该颐养天年的时候了,还“老当益壮”地将抚养孙子的事一手包揽,生怕儿子浪费一点心血。
不过我想说明的是,男方父母老而弥坚的奉献精神固然可贵,但他们愿意帮忙不意味着别人也愿意帮忙,凭什么要求女方父母也和他们一样承担(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呢?毕竟人人有所不同,女方父母不一定有这份精力和钱财,也不一定有这份“觉悟”,也许人家想在晚年享受生活呢?
更何况,法律规定父母才是子女的法定抚养人和第一监护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帮忙照顾(外)孙子女,但这并不是他们的法定义务。男方父母明明已经养大了儿子,就该让儿子学会自力更生,学会承担起作为一名父亲的责任,你这样把他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一手包揽了,不光是在培养一个巨婴,还是在造就一名不称职的父亲,从而给社会输送一名不合格的公民。
因此,男方父母应该放手让这对夫妻去养育子女,可以帮忙但不要一手包办,更不能动辄让女方父母也跟着出一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