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受威胁!美国最高院推进苹果反垄断诉讼,苹果用户普大喜奔
据外媒报道,美国东部时间5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苹果公司在APP Store反垄断案件中败诉。iPhone用户认为苹果公司利用了垄断地位,通过App Store(应用商店)向App应用程序开发商收取的30%的佣金被转嫁给了消费者。而苹果公司辩称,只有App程序开发人员而不是用户才有权利起诉。美国最高法院以5对4裁定,iPhone用户可以对 APP的定价问题继续向苹果公司发起反垄断诉讼。此举意味着苹果对应用商店的独家控制权可能面临挑战,将会直接威胁到这家科技巨头每年数十亿美元的收入。苹果5月13日股价跌5.81%,收报185.72美元。同时美国纳斯达克指数全日下跌3.41%,报收7647.02点。
大法官Brett Kavanaugh在庭上表示,站在大多数使用者的立场上看,当“销售方参与了危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购买该公司产品的用户有权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同时,这位大法官也在判词中写道:“这就是我们需要反托拉斯法(美国反垄断条例法案)的原因。”在这起案件的裁决中,另外有4名大法官支持Kavanaugh的裁决,最终法庭判决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结果裁定用户可以对苹果公司提出反垄断诉讼。但同时裁决中也表示,最高法院此举并不是指责苹果已经违反了托拉斯法,构成了垄断。
这起案件最初来源于2011年iPhone用户的集体诉讼,消费者在诉讼中指责因为苹果不允许用户从 App Store以外的任何其他来源下载APP(应用程序),造成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软件使用费用过高,而他们认为假如开发商能直接销售APP,而非通过苹果作为中间人进行销售,APP的价格可能会更低。与Android不同,iOS客户只能从苹果应用商店单一官方渠道来下载应用程序,苹果公司称通过这一做法对APP应用进行安全审查和质量控制。按照苹果的应用商店指南,苹果通常会在其销售的每款应用中抽取销售价的30%,而在用户使用一年后产生续费时收取15% 的佣金。此外,用户在集体诉讼中还指苹果应用商店直接影响了商户的定价规则,比如规定APP的开发者只能以“99美分”为结尾定价,如1.99美元,2.99美元。
苹果公司在诉讼中表示iPhone的消费者无权就此提起诉讼,因为苹果只是作为销售这些APP的中间商。但最高法院认为,iPhone用户在使用应用商店时与苹果是“直接购买”的关系,根据此前在伊利诺伊州所裁决的案例驳回了苹果的辩护理由。
裁决公布后,苹果在一份公开声明中表示:“AppStore从任何维度来看都不涉及垄断行为。APP的开发商设定了应收取的价格,而苹果公司不能干涉开发商的定价行为。”苹果同时指出,应用的开发者可以利用其他平台来开发苹果的应用程式,包括使用智能电视平台,竞争对手的操作系统。但值得注意的是,开发者开发的iOS应用依然只能在苹果的应用商店上销售。
南都记者 陈正文
作者:陈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