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高先生呢,在前段时间发现妻子怀孕了啊,但是呢,怀孕6周的妻子孕吐反应太严重了,于是呢就到医院去就诊,当时呢,这个医生在诊断之后啊也给这个高先生的妻子开了液体进行输液治疗,但是就在这个输液输到一半的时候呢,他们竟然发现已经过期三个月了,对此情况院方表示非常的抱歉,但是这样的一个道歉真的能说过去吗?而卫计委呢也回应说哈目前涉事的院长已经停职,分管副院长被免职,其余8人被严肃追责。
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妻子已经怀孕6周最近出现的呕吐症状,于是来到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建议高先生的妻子进行住院输液治疗,但是没有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液体挂瓶到第2瓶输液输到一半的时候,发现这瓶药是过期三个月的。
随后高先生赶紧叫来护士拔掉了输液管,将妻子转到了陕西省妇幼检查之后,医生表示高先生妻子的体内真菌已经超标,后期对胎儿的影响,医生也是说不准的。而且主治医生带着他们去省妇幼院,挂完号之后主治医生就走了,之后也再没有人联系他们,只对他们说声抱歉,也并没有解决此事。
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我心里也很抱歉,发生这种事对于我们来说确实不应该,也不允许发生。既然现在发生了,我们已经开始处理了,到底是管理方面的,还是对职工平时的教育,对当事医护人员的培训,各个方面可能都存在一些漏洞,所以我们现在已经从各个科室、从人员还有管理制度,都进行加强了。”
早上去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认定,该院所注射的葡萄糖静脉注射液确实是属于过期的药品。发现这样的事情,第一是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会放在一块,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并且存在未按照规定操作的实质问题,第二是当班护士未按照规范操作工作中存在非常严重的失职,第三是医院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制度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质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