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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915.39万元,净资产10,008.75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241.49万元,净利润1,566.4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昆钢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昆钢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七)云南昆钢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存虎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圆山南路昆钢物流园一楼107-112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货物承运及代办;仓储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资本运营;项目投资;保洁服务;停车;普通货运;物业管理(保安服务除外);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洗车及汽车美容服务;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汽油、柴油、煤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旅客运输;货运站服务;水电维修;工程机械、汽车配件、轮胎及机电产品、钢材、建筑材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冷冻饮品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房屋租赁;广告位租赁;国际货物运输;卷烟、雪茄烟、影像制品的零售;危险货物运输(1类),危险货物运输(2类),危险货物运输(3类);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再生资源的回收与批发;网络货运;汽油、柴油(闪点≤60℃)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89,851.02万元,净资产24,321.36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0,936.08万元,净利润1,332.7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昆钢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昆钢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八)镇康县振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钊刚
注册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小河边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矿产品开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矿山机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67.21万元,净资产-7,735.71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890.73万元,净利润2,404.4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镇康县振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镇康县振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九)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彦峰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百花东路延长线26号内
注册资本:12,816.21万(元)
经营范围:大气、给排水、物理性污染、固体污染物、土壤修复等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环保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投资、总包、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检修;大气、给排水、物理性污染、固体污染物、土壤等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维修;环保项目药剂的研发、生产、销售、贸易;气、水、土环境污染物检测、环保药剂检测;废物综合利用(仅收集、销售、提供技术服务,不得进行生产、加工、制造);危险化学品贸易;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金属结构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制作;机械修理安装;薄板制品加工制作及表面喷涂装饰;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211.88万元,净资产10,832.55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47.88万元,净利润-1,927.86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东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云南昆铁昆安铁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庆华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麒腾路12号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4幢309室
注册资本:64,500万(元)
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铁路工程;铁路工程建筑;铁路运输维护活动;铁路运输设备修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铁路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4,573.97万元,净资产38,598.64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87.0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昆铁昆安铁路有限公司的股东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一)云南昆钢集团山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自良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
注册资本:35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冶炼工程监理;矿山工程监理;钢铁工程咨询;建筑工程咨询;工程测绘;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工程造价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77.23万元,净资产167.2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52.70万元,净利润25.6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昆钢集团山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托管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昆钢集团山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二)昆明云钦耐磨材料总厂
法定代表人:冯焕钦
注册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普坪石咀大箐
注册资本:750万(元)
经营范围: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及构件制造
主要股东:昆明市西山区马街镇经济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009万元,净资产-101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939万元,净利润2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99%股权且为其实际控制人,昆明云钦耐磨材料总厂的法定代表人与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父子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明云钦耐磨材料总厂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三)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令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
注册资本:169,600万(元)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金属制品加工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高炉水渣、水泥,工业气体,管道燃气的生产销售,钢材产品压延加工及销售,钢结构制品生产及销售,冷弯型钢的生产制造及销售,石油管道的生产制造及销售;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冶金高新技术的开发及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89,777.72万元,净资产202,724.84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74,707.10万元,净利润3,045.7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四)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仕友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勐桥乡四角田村
注册资本:4,700万(元)
经营范围:黑色、有色金属矿采选;地质勘探、测绘;烧结砖制造;家禽、家畜养殖;经济林木、香芭蕉种植;五金交电、化工、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其它食品、劳保用品批发零售;橡胶制品、农副产品购销;公路货物运输;工业专用设备;汽车修理;文化娱乐;住宿、饮食服务;建材安装;生产设备、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2,225.80万元,净资产6,784.20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121.28万元,净利润414.01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五)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婷婷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8D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欧冶金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47,046.40万元,净资产101,303.66万元、营业收入5,376.17万元、净利润2,707.4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欧冶金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托管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六)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注册资本:5,279,110.1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1,850.56亿元;净资产:5,642.05亿元;营业总收入:7,397.63亿元;净利润:275.55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托管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七)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静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品销售(除专项规定),机电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炉窑设备、冶金辅料、耐材辅料、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从事信息系统、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25,115.58万元,净资产384,362.63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65,617.16万元,净利润1,374.06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托管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八)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娟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9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72,410.52万元,净资产118,354.42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7,659.2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附属企业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服务价格无明显差异。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附属企业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经济活动范畴,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及附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较为了解,能较大程度降低交易风险。以上关联交易均是通过商务洽谈或参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的公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所有交易均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预算编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1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以下简称200万吨焦化项目)的富余焦炉煤气发电系统、干熄焦余热余能利用发电系统、110KV升压站、纯水系统、Y系列皮带机资产组出租给关联方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昆股份),拟向武昆股份租入F系列皮带机以及取、制样检验设备,考虑资产折旧、相关税费等,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出租资产组的租赁费用为1,943.17万元/年(不含税),租入资产的租赁费用为121.07万元/年(不含税),按月结算,租赁期限为一年。
● 因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昆股份47.4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武昆股份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存在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达到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拟将200万吨焦化项目的富余焦炉煤气发电系统、干熄焦余热余能利用发电系统、110KV升压站、纯水系统、Y系列皮带机资产组出租给关联方武昆股份,拟向武昆股份租入F系列皮带机以及取、制样检验设备,考虑资产折旧、相关税费等,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出租资产组的租赁费用为1,943.17万元/年(不含税),租入资产的租赁费用为121.07万元/年(不含税),按月结算,租赁期限为一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树雄、张国庆、张海涛、施晓晖、邹荣已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因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昆股份47.4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武昆股份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素琳
注册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圆山南路
注册资本:238,426.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冶金辅助材料,成套冶金设备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设计、制造、进出口业务、工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动力能源系统设备安装、维修及服务;输配电业务;工业气体、医用氧生产、加工及销售;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及设备维修;房屋、货场仓储及设备租赁;冶金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859,764.45万元,净资产609,426.3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54,188.43万元,净利润13,084.09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908,292.02万元,净资产409,516.69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115,658.28万元,净利润-201,409.3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7.4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资产是富余焦炉煤气发电系统、干熄焦余热余能利用发电系统、110KV升压站、纯水系统、Y系列皮带机,属于200万吨焦化项目资产。此前,为解决200万吨项目建设资金,公司已将富余焦炉煤气发电系统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已将干熄焦余热余能利用发电系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项目贷款融资占比的要求,110KV升压站、纯水系统、Y系列皮带机未来可能会抵押给兴业银行。因此,本次出租资产事项除需本次董事会同意,还需取得上述资产出租方的同意,租赁合同方能生效。目前,公司已取得富余焦炉煤气发电系统、纯水系统相关方的函,其它出租资产的函正在办理。
本次拟租入资产是F系列皮带机以及取、制样检验设备。租入资产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租赁地点: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新区
(二)租赁期限:一年。
(三)租赁物:出租资产组包括富余焦炉煤气发电系统、干熄焦余热余能利用发电系统、110KV升压站、纯水系统、Y系列皮带机;租入资产是F系列皮带机以及取、制样检验设备。
(四)租赁费用
1.考虑资产折旧、相关税费等,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出租资产组的租赁费用(不含税)为1,943.17万元/年,按月结算。
2.考虑资产折旧、相关税费等,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租入资产的租赁费用(不含税)为121.07万元/年,按月结算。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1.按月开具发票,对方在收到发票后的次月支付租赁费用。
2.支付方式:货币。
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富余焦炉煤气发电系统、干熄焦余热余能利用发电系统、110KV升压站、纯水系统、Y系列皮带机属焦化主业的附加资产,本次对外出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租入武昆股份F系列皮带机以及取、制样检验设备,有利于公司原料煤的运输和质量监测,支持了公司焦炭主业的发展。租赁费用是考虑资产折旧、相关税费等,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存在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资产租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资产租赁事项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本次公司资产出租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资产租入事项有利于公司原料煤的运输,支持了公司焦炭主业的发展。租赁费用是考虑资产折旧、相关税费等,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资产租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号文)核准,云煤能源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总额为869,070,339.23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经公司2013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2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3-00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30,000万元拟增资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和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瓦鲁煤矿”、“五一煤矿”、“金山煤矿”或统称为“三个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该3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4月24日、4月25日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分别打入三个煤矿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三个煤矿增资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五一煤矿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5,975.62万元(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82万元)用于新技改项目“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1-009、012”)。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金山煤矿 “金山煤矿 6 扩 15 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瓦鲁煤矿 “瓦鲁煤矿 15 扩 21 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14,605.08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结转时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2月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1-060、062、067)。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并同意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5,982.26万元(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2.46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73、074)。2022年9月,公司已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5,992.2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结转时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2.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79)。
至此,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且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与红塔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安宁支行签署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公司专户”),账户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7231327125。
2014年5月16日,公司与红塔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瓦鲁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瓦鲁煤矿)》;与红塔证券、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五一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一煤矿)》;与红塔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金山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山煤矿)》。
2015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红塔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2015年10月,公司与华福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安宁支行签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华福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及三个煤矿签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金山煤矿、瓦鲁煤矿、五一煤矿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三、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8,468,264.09元;
2.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和师宗县大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舍煤矿”)四个煤矿100%股权的自筹资金410,602,075.14元;
3.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63.38万元。
2021年,公司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山煤矿 6 扩 15 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瓦鲁煤矿 15 扩 21 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14,605.08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结转时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2月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2年,公司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5,992.2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结转时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2.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9月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以自筹资金收购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和大舍煤矿四个煤矿100%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41,060.21万元,经中审亚太审计出具“中审亚太鉴字[2013]第020051号”《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置换事项经2013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2.公司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置换
自2012年1月17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为7,745.95万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14-029” 。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五一煤矿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1-015”)。
2.2022年3月7日,五一煤矿按照规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14)。
3.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五一煤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五一煤矿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2-018”)。
4.2022年8月8日,五一煤矿按照规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62)。
5.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并同意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5,982.26万元(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2.46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73、074)。
6.2022年9月,公司已将“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5,992.2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结转时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2.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79)。
截止目前,公司已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五一煤矿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5,975.62万元(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82万元)用于新技改项目“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1-009、012”)。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金山煤矿 “金山煤矿 6 扩 15 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瓦鲁煤矿 “瓦鲁煤矿 15 扩 21 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14,605.08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结转时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2月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1-060、062、067)。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并同意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5,982.26万元(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2.46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73、074)。2022年9月,公司已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5,992.2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结转时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2.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79)。
截止目前,公司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云煤能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云煤能源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云煤能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消耗量情况
三、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210,412.26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210,412.26元,计入2022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7,210,412.26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制造类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杨漫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 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工作15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云南亚太分所副总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 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23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云南质控中心负责 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签字会计师的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杨漫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 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工作15年,现 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云南亚太分所副总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杨艳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参与了上市公司、新三板、发债企业、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工作12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亚太分所业务六部主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杨漫辉、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杨漫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艳玲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审众环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费用合计为9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公司规模及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确定,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90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