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方向与特色
1.学科方向。在体育学4个学科方向均形成稳定的研究领域,参照《体育学一级学科简介》。
2.学科特色。本学科应开设有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特色学科方向,并开展体育相关实践活动,突出学科特色发展与社会贡献,反映学科发展方向和服务国家、区域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学科队伍
3.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比例不少于40%。每个学科方向梯队配备合理,人员不交叉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民族传统体育学方向除外)。
4.人员结构。专任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比例不少于3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少于20%。
5.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在国内体育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入选重要人才计划,且具有较重要的学术头衔和学术兼职,原则上要求在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点担任硕士生导师并已完整培养1届硕士生。近5年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2项,且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3篇;科研成果获得厅局级(或相当)奖励1项。学术骨干不少于4人,在体育学4个二级学科相应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近5年,每位学术骨干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且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在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点参与协助完整培养1届硕士生,能承担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三、人才培养
6.课程与教学。本学科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或硕士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较好,原则上建有省级课程或教学平台,已制定比较完整的培养方案,培养硕士研究生拟开设的系列课程及其结构等应符合《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且体现出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层次性。
7.培养质量。近5年,本学科已培养完成3届本科毕业生或1届硕士毕业生,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较高。在学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和体育竞赛奖项。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8.科学研究。本学科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硕士生培养,近5年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100万,且师均不少于2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师均不少于1篇;出版著作不少于5部;获得省部级(或相当)以上科研奖励不少于1项;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有一定比例的本科生参与导师所承担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9.学术交流。近5年至少承办3次以上全国二级学会以上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专任教师参加全国二级学会以上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师均不少于1人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具有国内外学术交流支持措施。
10.支撑条件。本学科应为校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具有厅局级体育学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实验室,必须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求的专业实验室;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国内外最新专业图书资料,自建或购买的国内外电子数据库必须满足所开设专业教学科研需求;具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等管理制度及学生奖助机制,严格规范学术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