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能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促使他们健康快乐成长。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14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在东光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基地拉开序幕,邀请了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及家长代表走进学习,面向学生及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在宣传学习的过程中,未检干警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增进大家对未检工作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知晓度,并通过以案释法,说明家庭监护缺位、教育失当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强调家庭环境、教育方式等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呼吁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优良的品德、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通过今天在检察院的学习,了解到很多家庭教育的知识,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会坚持做好“依法带娃......
“我的妈妈是一名律师,她从小就教育我要做遵纪守法的小朋友,今天我和妈妈一起来学习法律,妈妈以后也要做“遵纪守法”的妈妈呦......
家长们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学习收获很多,家长不仅是孩子的天然教师、监护人,也是孩子的伙伴、朋友和榜样,坚持“依法带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而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中最重要的部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让养娃从“家事”变“国事”,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用心编织一张严密的未成年人保护网,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东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