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一共进来3只野狼!”5月22日早上,辽宁沈阳,和平区的徐女士早上起床到羊圈查看时,被眼前的一幕,气得直哆嗦,怎么回事呢?原来,徐某自己家中饲养的羊,一夜之间居然死了16只,现场看起来又不像是人为投毒的样子,满地都有血迹。那这是谁干的呢?徐女士立即报警求助,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查出真相,将坏人绳之以法。
民警接到报警后,也不敢怠慢,随即展开调查,可调查结果却让徐女士,瞠目结舌。原来,徐女士查看民警提供的监控视频才知道,“凶手”居然是3只狼。
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显示,这3只狼“作案后”已逃至三环高逮雪莲街收费口北侧树林内,消失得无影无踪。(来源:四川观察)
有网友说,还好这3只狼攻击的是羊,没有伤害徐女士的家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徐女士就当破财免灾吧!
还有网友认为,那这事就这样算了?既然警方已找到“凶手”了,那就要处理啊!即便找不到这3只狼,也让“主人”站出来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让徐女士白白地损失16只羊,老百姓生活不容易!
那么如果徐女士想索赔,应该向谁索赔呢?其诉求,合理么?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如不能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本案根据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这3只狼是属于野生动物,即无饲养人。
实际上,由野生动物造成侵权的,由于没有承担责任的主体,这种情况徐女士就只能自理了。但如果是国家保护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侵权的,被侵权人是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赔偿的。
根据查询资料显示,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也就是说,理论上来讲,狼是有“主人”的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主管部门主张赔偿。
综上所述,徐女士可以尝试拿着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以及监控视频,找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赔偿的主张。
有网友替徐女士担心,这几只狼还会不会再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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