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给我和我儿子退了1000多元的生态公益林款,感谢纪委干部,我们用这些钱买了肥料、种子等农用物资。”11月25日,龙山县召市镇兴平村村民田世联高兴地告诉前来回访的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兴平村像田世联这样高兴的村民有156户,他们共收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2.7万余元。
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的一次入村督查说起。龙山县纪委常委杨勇到兴平村开展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入村督查期间,接到了一些村民的反映。
“我们的生态公益林补贴是不是被贪污了,几年都没发到位。”
“别的村生态公益林补贴都发完了,为什么我们村还要把我们的截留一些?”
一时间,村民们众说纷纭……
▲杨勇在兴平村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面对群众的反映,杨勇高度重视,将此问题交给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办,并责成召市镇调查核实。
镇纪委工作人员通过走访群众、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展开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和取证,最终查清了事实。期间,杨勇也数次到兴平村核查督办,确保调查客观公正。
经查,没有发现村支两委干部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问题,但存在截留群众补偿金的问题。
事实已查清,但该如何处置呢?县纪委监委、镇纪委鉴于当时是通过集体研究决策的,将相关资金作为村里的公益性开支,干部也并未从中谋取私利。通过研究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决定依纪依规对村支两委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并将此问题列入扶贫领域监督清单,责成召市镇党委、兴平村村支两委限期整改。
▲龙山县纪委监委干部到兴平村回访
召市镇党委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兴平村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分配方案,并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各组村民大会和参会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后,最终按2012年面积数和每亩30.5元的标准,将12.7万余元分配给156户村民。
目前,在镇纪委的监督下,兴平村村支两委通过银行卡、微信转账及发放现金等方式,将未发放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已妥善发放到位。同时,该镇党委要求所辖村、社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依纪依法决策和为民服务水平。
作者:向富利 向荣 (龙山县纪委监委)编辑:田薇
来源:湘西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