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一主体责任人,要管好队伍、带好班子,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近期出现公职人员吸毒的问题突出,你们做了何种应对措施?针对村组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你们又是如何进行整改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近日,保山市龙陵县对各乡镇、县直及驻龙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共计104人进行常规约谈。
此次约谈主要采取普遍提醒谈话的方式进行。如存在所在乡镇、单位(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所在乡镇、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明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连续多次不能按照县委政府和县纪委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约谈对象在遵守廉洁自律、作风建设规定等方面有反映且需提醒警示的,将进行重点约谈或特别约谈,约谈对象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表态承诺,签字背书。
“下一步,我将以身作则,继续全力支持好纪委工作,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同时举一反三查找村组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龙江乡党委书记王世龙现场表态。
“我们明确了十二项约谈内容,同时严格要求约谈对象要将自己履行工作职责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如实向约谈领导说明,不得隐瞒、歪曲事实或者回避问题。在约谈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状况的基础上进行。有的放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又要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体现对干部个人的关心和爱护。”龙陵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约谈将于本月底全部结束。对所在乡镇、单位(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明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约谈对象在遵守廉洁自律、纪律作风规定等方面有反映且需提醒警示的,必须在约谈后10日内上报单位或个人整改方案,并严格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制度,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
(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