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凌晨两点30分,三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东坡区三苏镇陈沟村有人非法捕捉癞蛤蟆。
接到报警后 ,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经过寻找,发现三名女子背着装有癞蛤蟆的背篓正在公路上往修文镇方向走,三苏派出所所民警立即上前排查,将三人挡获,后移交森林公安。
经森林公安调查:
郑某玉(女 56岁 修文镇易新村人) 、万某珍 (女 58岁 修文镇易新村人)、杨某英(女 53岁 修文镇十字卡村人)
三人前往三苏镇捕捉癞蛤蟆是为卖钱 ,此次捕捉癞蛤蟆共计90余斤。
目前,三人均被取保候审。
或许,有朋友就郁闷了,癞蛤蟆咋不能捕捉了呢!?
我们眉山人常说的癞蛤蟆即中华蟾蜍,它是国家的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捉是犯法的!
眉山的朋友得记住了!可千万别乱捕它们!要不然咱们眉山森林公安可会带你去局子里面“喝茶”
相信你身边还有不少朋友不清楚这些事情,赶紧转发给你的朋友家人看看,别一不小心就犯事了!
素材来源:东坡公安
本期审核: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