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息】10月30日,海安市白甸镇在施溪村党群服务中心举行“群众信访事项”阳光评议活动。镇党委政法委员刘臻主持了阳光信访评议会,镇司法所、信访办及各村阳光信访评议员等30多人参加了此次评议活动。
邹冯村张某曾因本人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被纳入低保,后因家庭人口结构和经济收入发生变化,于今年 9月被取消低保待遇。此后,张某多次到信访部门上访,张某认为,其曾于1987年11月9日为生产队耕地时被拖拉机轧掉一只手臂,属三级伤残。原任邹庄村党支部书记、村长与其协调后,承诺每年给予其300元补助,纳入低保后,300元补助被取消。现其低保资格被核销,镇村也未对其进行其他方面的救助,生活没有着落,因此多次到镇信访。
信访评议中,民政办主任朱加宝详细解读了低保户认定的相关政策依据,王永兴、王太和、王华生、吴桂清等阳光信访评议员听取了当事人张某和邹冯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吉加义的陈述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普遍认为张某对照政策不符合低保条件,取消低保资格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但张某的因公伤残也属实,当时由镇村协调落实的补助仍应享受,同时因物价上涨因素应作相应调整。镇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同志认真对评议员建议进行了搜集,并拟将此作为后续处理该信访事件的重要依据。
参加此次阳光信访评议的评议员大多由镇人大代表、退休教师、退休干部、退休职工等热心公益的老同志组成,大家一致认为此次评议客观公正,既遵从法律,又顺应人情,具有良好的引导示范效应。被评议人张某也对此次评议活动表示满意。(供稿:韦荣奎 江春花 张宛君)
编辑:汤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