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高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法官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的方式办结了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努力做到了诉讼服务零距离,将司法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
李阿姨一家三口均为残疾人,其丈夫在2022年1月27日突发脑溢血,经过治疗后,仍不见好转,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需要24小时进行看护。儿子也没有固定工作,且患有癫痫,需长期服药。而李阿姨本人右手四指均缺失第一关节,行动也不是十分方便,一直通过聘请护工的方式进行护理工作,长期以来,家里的资金已经被消耗殆尽,并且从亲戚朋友那里也借不到钱了。李阿姨希望通过申请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卖掉家里的另外一套房子来解决日常护理、医疗、基本生活等问题。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马上决定上门,对李阿姨一家的情况进行走访,实地了解申请人申请作为监护人的依据以及目的,对被申请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做出判定以及申请人能否履行好监护人职责进行评估,并征求其他亲属意见。
在离开李阿姨家的时候,忙碌了半天的法官还不忘鼓励李阿姨一家,说“以后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从案件证据材料的审核到对当事人的走访询问再到判决书的出具仅一天时间,当李阿姨拿到判决书时,动容地说:“你们可真是好法官,为了我一个人的案子上门服务,可是帮了我大忙了!”
“每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都包含着一个家庭的不幸与艰难,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我们更加需要细心与善心,举手之劳为群众办好事是我们应该做的。”法官感慨地说。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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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马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