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主岭的王某和李某都住在当地一家福利院,两人是室友。因为李某花钱给别的福利院住户过生日,王某嫉妒心怀不满,多次谩说李某,两人打了起来,王某被李某持刀捅死。2022年112月,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李某50岁,家住吉林公主岭一社会福利院,他和男子王某是室友关系。
李某和福利院另一住户张某关系不错。张某过生日时,李某花钱买了食品酒水,在自己的宿舍给张某庆祝生日。没想到室友王某“吃味了”,他心怀不满,多次谩说李某。随后,李某和王某发生争执,李某持尖刀捅刺王某左身材部、左身材背部、左腹部数刀,王某因左身材部时尚性损伤致脾脏贯通创,急性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
李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吉林长春中级网民法院一审认为,李某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持尖刀捅刺王某,致王某的事实,有经庭审核实的证据证明,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严重,本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因民间矛盾引发,王某在案发当天谩说李某,对案件引发有责任,一审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3.6万余元。
王某家属不服上诉,认为李某作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应从重处罚;还应该多赔偿家属。吉林省高级网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