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都是小说里才有的情节,那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的需要。
虚构的故事里,你就是杀人越货,都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你就是把一家人都写死了,也没有人会受到怎样的伤害,因为谁都知道,这一切都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
但是,如果这一切发生在现实当中,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现实中的世界,是一个法治社会,谁要是敢做杀人越货的事,那是要被判极刑,没有商量的。
尽管拍案惊奇的小说是虚构的,但是写作的人却是活在现实当中的,因此小说必然也是现实生活的映射。要知道,就是《西游记》都是对现实中的生活一种含沙射影的批判啊。
所以,我们尽管可以用一颗平常心来看待小说,而比小说更精彩的现实生活,却是让人不能平静的。哪怕就是一个极为细小的细节疏漏,都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不可估量的精神压力或者是损失。
这不,江苏省连云港市的姬女士就遭遇了让她错愕不已的烦心事——14年前,自己被坐牢,到现在这个污点还没有被抹掉。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姬女士3月因为应聘单位需要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她就跑到当地的派出所开证明。没有想到,派出所不给她开,而理由是她有案底——2009年曾经因为参与一起诈骗,曾经在江西女子监狱服过刑。
这一声,当场就把姬女士炸蒙了,自己什么时候去过江西了呢?还诈骗,可能吗?自己2009年在昆山上班好吗?
尽管自己有人证,也有工作单位的证明,但是派出所就是不给她开。一份本来都已经铁板钉钉的工作,看看就因为这件事要彻底黄了。这让她很是郁闷——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还有这样欺负人的吗?
民警告诉她,户籍系统里显示,她除了本名之外,还有一个别名——史某某。这是什么别名呢?自己就这样荒唐,连自己的姓都会改吗?这开的是什么玩笑?网络上的虚拟名字,也不可能进入户籍系统啊,这是谁硬给自己的信息篡改了呢?
为了弄清楚这件事,姬女士联系了江西遂川的警方。警方给出的回复是:当时犯罪的不是姬女士,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冒用了她的身份证,将会对姬女士的户籍信息进行更正。
原来,2009年4月,遂川警方抓获了一名诈骗犯。她自报了姬女士的姓名和相关信息,民警就把它录入了办案系统。后来,发现这名诈骗犯是安徽涡阳的史某某,而姬女士没有犯罪嫌疑。
好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后,遂川警方也出具了证明材料,姬女士拿到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她才正常入职。
但是,这件事始终是压在姬女士心头的刺——案底不删除,影响始终还在,要是再找工作,不还是一个麻烦吗?
但是,到了两个月之后,姬女士再次来到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派出所时,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记录并未被删除。
这不是在开玩笑吗?一个错误拖了14年,自己都密切关注了,为什么当地警方就是不删除案底记录呢?
为了彻底解决这件事,姬女士和律师来到遂川县法院查询卷宗,查了3遍,都没有找到和姬女士相关的材料。
出现这种情况只可能存在三种情况:法院没有用当事人的名字判决;案件被故意隐瞒;或者当时不是这个法院判决的。
于是,他们找到遂川县公安局。这一次,他们找对了,而公安局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需要监管系统和办案系统都要审批,才能撤除姬女士的案底。
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在当时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史某某的时候,就完全可以直接把姬女士名下的违法犯罪记录删除,为什么还要把案底记录到姬女士名下呢?让人不能明白——是不是当时办案的民警心理变态啊,也说不定。不然,他这样做意义何在呢?就是给姬女士一个不自在,荒唐!
亲爱的读者,对于连云港市的姬女士被犯罪,折腾了几个月到现在还没有消除案底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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