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家港市法院积极推动“执破融合”,努力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提振企业信心。“本次积案的圆满解决,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张家港当地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信心和认同。我们将一如既往融入张家港经济发展,为张家港经济发展多做贡献。”近日,中纺粮油公司有关负责人一行专程从北京赶到张家港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感谢信中字字真情,凝聚着企业与法院间的司法温情,亦承载着企业对张家港法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可。
该公司是中粮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因棕榈油保管与某贸易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贸易公司赔偿粮油公司货物损失约1400万元及利息损失。但在执行过程中,除了扣划贸易公司银行存款2.4万元外,未能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中纺粮油公司申请对该贸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审查期间,中纺粮油公司向法院反映该贸易公司事实上仍具备履行能力。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与贸易公司反复沟通,向其释明一旦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的法律后果等,征求其对于中纺粮油公司申请其破产的意见。贸易公司表示不希望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会尽快与中纺粮油公司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请求法院暂缓启动破产审查期间的管理人招募程序。
承办法官随即与中纺粮油公司进行联系,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给予双方协商期,并暂缓启动管理人招募程序。经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初步意向,并签订和解协议。仅4天时间,该贸易公司就按照和解协议向中纺粮油公司履行了全部1400余万元的付款义务。中纺粮油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某贸易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李 军)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