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朱宏辉)日前,市银行业协会组织驻益15家银行业机构,联合签订了《益阳市银行业扫黑除恶自律公约》。据悉,这是全省首例签订扫黑除恶自律公约的银行业协会。
《公约》规定,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严禁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严禁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严禁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恶组织参股、控股银行机构;严禁银行机构录用涉黑涉恶工作人员等。
《公约》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对本机构员工、客户及业务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报告工作,对于各类举报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并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涉黑涉恶机构和人员的“打财”“断血”工作。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营业网点悬挂标语、手机APP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动员全体员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各银行业机构要改进服务,提升能力,切实履行银行业社会责任,特别是要做好“三农”、小微等领域金融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金融业务滋生的土壤。
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徐秋生介绍,对违反自律公约的签约机构,市银行业协会视其违约程度给予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员。造成重大影响的,通过相关途径依法查处:违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违反金融法规的由银保监分局处理,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