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盛德成与潘文华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盛德成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应抵押权利等全部转让给潘文华。现双方特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各债务人、抵押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潘文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各债务人、抵押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向其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具体债权明细如下,该清单仅列示本金金额,利息及费用以相关协议及生效判决文书为准。
联系人:潘文华
电话: 13812653840
债权转让方:盛德成
债权受让方:潘文华
2023年2月28日
截至2023年1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余额抵押人1周金华、张英900000周金华、张英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