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关于贵阳至清镇高速公路观山湖西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至清镇高速公路增设观山湖西收费站的批复》(黔府函〔2020〕1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贵阳至清镇高速公路观山湖西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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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里程和具体收费标准
(一)收费里程
贵阳至清镇高速公路观山湖西匝道收费站经里程实测,互通立交区主线长度907.89米,匝道里程742.23米,匝道汇聚点至收费站中心里程843.45米,引道里程160.09米。
(二)具体收费标准
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按车(轴)型计费,各区间段具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执行。
2
做好组织实施收费的有关工作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经黔府函〔2020〕126号文件批准设置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附件:贵州省贵阳至清镇高速公路(观山湖西收费站)联网收费计费门架基础费率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丨贵州省交通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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