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张静 记者 刘伊) 4月10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维护监管责任,防范化解城市道路桥梁风险隐患。
在城市道路方面,今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城市桥梁方面,今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建档;8月底前,完成城市桥梁检测;10月底前,完成C级及以下桥梁的小修;12月底前,完成D、E级桥梁的中修、大修或加固,并落实好管控措施;E级需要拆除重建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抓紧列入重建计划,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
排查整治范围是:各市、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由城市道路桥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已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和桥梁。
重点聚焦城市道路临水临崖、窄桥窄路、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以及城区道路标识、标牌、标线及窨井盖、雨水篦子、排水盖板等设施情况,认真排查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找准隐患症结,制定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其次是检查桥梁的桥面系、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隧道的洞口、洞身和排水系统等主要部位安全状况,特别是桥梁主要受力构件、隧道洞体结构的完好情况,以及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撞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人行护栏、分隔设施、隔离栅和防落物网等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
编辑:袁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