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阅读小编的文章,喜欢的话加个关注哦!小编会持续更新大家喜欢的内容,希望大家支持小编哦!么么哒~
1926年的8月14日,也就是当年的七夕节,徐志摩与陆小曼订了婚,同年10月3日,两人在北海举行了结婚仪式。一个英俊,一个柔媚,一个才子,一个佳人,在场的人大多称羡不已。可在那之前,两人也是经过重重险阻,走到婚礼殿堂的。
在徐志摩与陆小曼交往之初,两家父母都不同意。特别是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在徐志摩的软磨硬泡下,父亲说得要张幼仪同意才行,可等张幼仪同意之后,父亲似乎还是有些不情愿,徐志摩就请了一帮朋友来家劝说父亲,这时徐申如只得勉强答应了,但是慎重提出了三大条件。
徐志摩提出的三个条件: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二、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徐志摩为了迎娶陆小曼,自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但这些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除了第一条外。
先说第二条,由梁启超征婚,按理说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得意门生,如果是一般的男婚女嫁,想必梁启超还是非常乐意做证婚人的。奈何徐志摩与陆小曼都是二婚,而且陆小曼还是婚内“出轨”,在当时可谓是闹得满城风雨。作为一向谨言慎行的大家梁启超,怎能出现在这样的场合?
可梁启超也经不住徐志摩的“磨”,最后也只得答应做他的证婚人。在婚礼上,更是直言不讳,将一对新人批判了一通,在座的嘉宾们无不瞠目结舌。可婚礼还是顺利完成了。陆小曼成了徐志摩名正言顺的妻子。
对于第三条,结婚后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徐志摩与陆小曼最初也是这么做的。两人婚后,徐志摩就辞去了在北京的职务,带陆小曼一起回到了硖石,还盖了一栋属于两人的房子,据说光第二层就有20多个房间,在这里他们度过了蜜月。徐志摩也想在此安定下来。
可好景不长,徐志摩的父母对陆小曼很是看不惯,她吃饭吃半碗,让徐志摩吃剩饭,上楼还得抱着……这些在公婆眼里就是“大逆不道”的。不久,公公婆婆就北上,与张幼仪一起住了。
在硖石待了一段时间后,陆小曼就与徐志摩回到了灯红酒绿的上海。说到底他们都不是“安分守己”的人,一个多情,一个喜欢交际,在车水马龙的上海,他们的婚姻出现了裂缝,争吵不断。经济拮据,陆小曼还挥霍无度、抽大烟,甚至与其他男人传出“绯闻”,而徐志摩挣钱,也为了逃避,选择了北上。在那里,他还时常去看望林徽因,据说陆小曼还因此跟他吵过。
安分守己?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无论是徐志摩,还是陆小曼,都是这样,所以在他们还没有到达幸福彼岸前,就酿成了悲剧。如果他们能按徐志摩父亲的条件,做到“安分守己”,想必最终的也不会是那样的结局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