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电影圈展开双方骂战。
起因是在被誉为「法国奥斯卡」的凯撒奖颁奖礼上,《燃烧女子的肖像》的女主角阿黛拉·哈内尔起身愤而离场。
随后,不少出席者跟随在她的身后离开表达抗议。
阿黛拉·哈内尔离场时高喊「恋童癖干得好!」
此前,她曾公开控诉导演克里斯多夫·卢基亚对自己实施过多次性骚扰。
与此同时,大批法国女性在场外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抗议示威活动。
她们举着照明弹和标语牌,高呼口号,试图闯入会场,一度与警方发生冲突。
这个事件的导火索,是凯撒奖把「最佳导演奖」授予了一个极具争议的人——
罗曼·波兰斯基。
围绕着他的「性侵丑闻」和「艺术天才」,整个法国影视圈被卷入了一场选边站的漩涡之中。
波兰斯基的获奖分裂了法国电影圈
借助着女性主义运动的热议,这场风波迅速席卷到全球各地。
甚至在中国的社交平台上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而点燃起这次冲突的「一粒火星」,是波兰斯基最新执导的电影——
《我控诉》
J‘accuse
第76届威尼斯电影节评委会大奖。
第45届法国凯撒奖最佳导演。
主角包括让·杜雅尔丹(《艺术家》)和路易·加瑞尔(《戏梦巴黎》)。
这些本应该成为讨论焦点的艺术成就和卡司亮点,因为波兰斯基议题的发酵而显得暗淡无光。
这让人不禁产生好奇。
这个引起如此大争议的故事到底讲了什么?
一桩「悬案」
电影改编自一起法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冤假错案——
德雷福斯事件(Dreyfus Affair)。
发生于19世纪末。
却引发了一场长达十二年的社会争论。
故事主角之一是犹太裔法国军官阿尔弗勒德·德雷福斯。
1894年,法国情报部门发现了一封泄露军事机密的投诚信。
在进行了一番内部调查后,他们把范围缩小到了炮兵军官身上,随后认定德雷福斯就是那个间谍。
并以一种极其羞辱人的方式,当众一件一件剥下德雷福斯的军衔、并斩断佩剑。
1895年《法国画报》中的「拔阶仪式」
最终他被流放到了南美臭名昭著的恶魔岛。
案件原本已经告一段落。
但新上任的情报局军官乔治·皮卡尔却成了剧情的转折点。
皮卡尔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英雄。
他看起来温文尔雅,却私下与官员老婆偷情、面对上级也会唯唯诺诺,并不是个强硬的抗争者。
尽管如此,「普通人皮卡尔」对真相有着一种执迷。
他回溯「德雷福斯案件」,发现证据其实漏洞百出:
投诚信上的字迹匹配不上;
关键证据中的名字也只是一个缩写的「D」,并不能证明这就是德雷福斯。
汇报给上级,但没有人在乎他发现了什么。
他们只看到了一种身份——
德雷福斯是个犹太人。
19世纪末是法国右翼势力排犹运动的开端。
民众打心眼里不信任犹太人,觉得这个民族本性「贪婪、阴险、不能够信任」。
此外,德雷福斯的出生地又恰好是阿尔萨斯(普法战争后割让给德国)。
对真相的调查给皮卡尔招致了政治打压。
其中就包括法国大作家左拉。
左拉以他包含激情的文字创作了一篇气势磅礴的檄文——
《我控诉!》
但随后左拉被法院判为诽谤罪,被迫逃亡英国(四年后离奇中毒身亡)。
事件演化成了围绕「国家荣誉和个人生命如何取舍」的左右派大论战。
1899年,德雷福斯和军队达成和解,承认罪名。
1906年,案件得以平反,德雷福斯重新回到军队。
电影以精致、写实的画面重现了一段历史。
尽管是一个广为人知的故事,但是在导演手下展现出来一种层次的递进。
它没有过度聚焦于个人命运悲剧来制造廉价的共鸣,而是通过冷静地剖开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来引发思考。
但是问题就在这里:
波兰斯基想借此引发我们什么思考?
「我控诉」这个标题。
从影像文本上来看,是犹太人波兰斯基对于种族歧视和偏见的控诉,也是对于强权压迫个体的控诉;
但透过表面去看背后的含义,波兰斯基又是否意有所指?
这要从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说起。
一个「罪人」
很难用一句话来简单总结波兰斯基。
在女性主义者眼里,他是一个「强奸罪犯」。
在电影崇拜者眼里,他是一个「电影大师」。
而如果从头到尾看完了他的人生起伏,会觉得这更像是一部黑色电影。
1933年波兰斯基出生于法国巴黎,赶上了鼎盛时期的排犹浪潮,全家不得已迁回了波兰老家。
1939年二战爆发,他的父母亲人相继被抓进了集中营,自己暂时被一个农夫家庭收养。
后来,他的母亲死在了奥斯维辛。
青年时期的波兰斯基生活在苏联影响下的波兰,而他却偶遇了电影。
从他最喜欢的黑色电影《虎胆忠魂》(Odd Man Out, 1947)中,可以隐约看到他后来作品里冷峻悲观的基调。
六十年代,波兰斯基开始成为国际影坛上冉冉升起的新星。
从昆汀拍摄的《好莱坞往事》里就能隐约看到。
那会儿的他风光无两。
事业上,先后在威尼斯、柏林、奥斯卡上斩获大奖和提名;
情感上,遇到了女神莎朗·塔特,两人结婚后一起前往好莱坞定居。
紧着在1969年,发生了我们都知道的「曼森家族杀人案」。
怀孕八个月的莎朗·塔特被残忍杀死,波兰斯基的人生也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面对悲剧,如同他自己后来所言:
「有人选择了宗教,而我选择了性。」
七十年代的波兰斯基拍摄了《唐人街》、《怪房客》等经典作品,但他也同时成为了媒体小报中的「花花公子」。
1977年,波兰斯基被捕,13岁少女萨曼塔·盖默在母亲的代表下控告他犯下强奸罪。
后来,也有报道认为,这可能是盖默母亲为了自己事业所主动计划的「性交易」。
审判最初,波兰斯基不接受所有指控。
直到双方达成了一次认罪协商后,他愿意接受一项罪名——
「与未成年人非法性交」(Unlawful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Minors)。
让人没想到的是,他却在审判前逃回了欧洲。
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纪录片《罗曼·波兰斯基:被通缉的与被渴望的》中,我们看到了波兰斯基的恐惧。
一方面,媒体制造着他「恋童癖犹太人」的形象标签,讨伐他的民意沸腾;
另一方面,他得到消息称法官准备无视认罪协商,坚持要把他送进监狱(70年代未成年人性交的刑罚不严)。
总之,被恐慌驱使的他,在那一刻做出了最错误的抉择。
回头去看波兰斯基的前半辈子,不由得让人感叹。
他是大屠杀的幸存者、曼森事件的受害者、性侵案的逃罪者。
这些抹不掉的人生印迹构成了他复杂异类的个性。
此后,「性侵丑闻」几乎伴随波兰斯基的导演生涯。
即便萨曼莎·盖默如今已经选择了原谅,但美国仍一直在试图引渡他。
波兰斯基的境遇也开始随着社会风向的流转而改变。
2009年,波兰斯基参加苏黎世电影节时被捕。
彼时有超过100位电影人公开声援他,以抗衡美国的「政治迫害」。
包括王家卫、莫妮卡·贝鲁奇、马丁·斯科塞斯、大卫·林奇……
IndieWire报道
转折点发生在2017年#METOO运动最火热的时期。
十多位演艺圈女性主动跳出来,指控幼时曾受到波兰斯基的「侵犯」(基本上发生在70年代左右)。
他对此一概否认。
《我控诉》是波兰斯基在Metoo运动后的第一部电影。
换到十年前,这其实是一部十分政治正确的电影。
电影中的德雷福斯和他有着诸多的相似点——
犹太人身份、法庭的「不公」、社会舆论的「道德审判」等等……
很难不让人相信这是一种电影和现实的互文。
实际上,他在一次交谈中也坦言到:
「我必须承认我对这部电影里迫害个体的运作方式十分熟悉,可以说是现实经历启发了我。我可以看到同样武断的裁决、否认事实、以及谴责我没有做过的事情。
大多数指责我的人都不了解我,或是这个案子。」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控诉》是波兰斯基为自己的「辩解」和对讨伐者的「抗议」。
但即使如此,也抹不掉他曾经犯下的那些过错。
于是,问题被重新抛给了观众。
又该怎么去平衡它们?
一场「博弈」
这是一个十分复杂又困难的问题:
道德和艺术到底要不要分开看?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立场、每个群体都有各自的出发点,每个社会也都会有各自的价值标准。
说到底,这是一场关于「观念的博弈」。
回看上个月,曾有一个系列电影同样引发了国内网友的激烈争议——
《列夫·朗道》(DAU)。
或许很多人都了解过。
这是一部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楚门的世界」。
导演伊利亚·赫尔扎诺夫斯基设计了一个复制苏维埃社会体系的大型模拟实验工厂,并招募演员自愿在里面真实地按照前苏联的极权制度来生活。
通过长达三年的拍摄,导演团队制作了14部剧情片、3部剧集。
电影里面发生过的所有令人震惊的侵犯——
刑罚、做爱、施虐、精神暴力、乃至意图性侵……
都是真实发生的。
从纯粹艺术角度来说,这是一部史无前例的电影实验。
实践着电影对于真实记录、和人性展现的艺术目标。
然而,从伦理上,却令许多观看者无法接受。
它超出了普通人对于道德伦理界限的容忍度。
正因为如此,许多压根没有看过本片的网友涌进豆瓣刷起了一分差评(目前本片只在柏林电影节和部分展览上放映过)。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我控诉》这部电影上面。
从开分8.5分,再到如今6.6分。
不少人在「凯撒奖事件」发生时发泄式地盲打分。
评分分布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
「1星」占了26.4%,「2星」却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处在社会舆论风向之中,或是对艺术家有道德洁癖的人来说——
作品应该和道德牢牢绑定,一损俱损。
对于部分艺术批评者来说,波兰斯基事件中的道德审判却是一个两难的困境。
他们一方面既要维护对被害者的尊重,以及来之不易的女性主义发展成果。
另一方面也要遵从自己内心对于艺术价值的标准。
前有威尼斯电影节主席露柯希亚·马泰表示「不能区分那个男人和他的艺术」;
后有电影节总监阿尔伯托·巴贝拉对于「我们是来看艺术作品」的暗中表态。
然而,议题矛盾点不仅仅只在于两种立场的无法融合。
同时还在于如何对「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进行评判。
例如。
第一,道德是否有追责期?
在诉讼案件过去四十年之后,且在受害人原谅的前提下,我们是否还应该继续来追究波兰斯基的责任?
第二,道德是否应该考虑当时特定社会环境?
在70年代的性解放运动思潮下,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并不是一件十分禁忌的事情。
在今天又是否应追究当时的责任?
第三,若绑定道德和艺术,又该如何衡量作品价值?
是「全盘否认」还是「部分取舍」,或是留给后人去盖棺定论?
从这些暧昧不清的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到:
道德和艺术的界限从来都是模棱两可的。
而两者在人性之中的共生关系或许永远也无法将其分割。
我们能够做的是不断讨论、不断摸索其界限。
从而尽可能地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标准去综合衡量他们的取舍。
在最理想的状况下,艺术和道德理应分开。
作品被创作出来后,其实已经自成独立的文本。
跳脱出艺术界限,政治、经济,甚至整个人类历史的进程,许多辉煌成果背后其实也站着一群「罪人」。
更何况,一部电影的创作并非个体行为,是否需要「连坐问罪」全盘否定整个团队?
只不过,理论层面的讨论是抽象的。
实际现状却很难做到这样清晰的分别。
就拿「波兰斯基事件」来说。
其背后关于的不仅仅是一桩具体案件;
而是当下男权主导的影视圈制度和女性主义发展、谋求平等地位之间的冲突。
无论是常见的「导演中心制」还是「制片人中心制」,资源和权力被掌握在了部分人手里。
他们又恰恰以男性为主。
如果彻底区分开艺术和道德,或许当艺术赢得了权力和资源之后,它就会成为低劣道德的帮凶。
再进一步。
从根本上打破男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各面的绝对主导。
也只有当制度不再压榨性别一方的权利。
波兰斯基事件当中的艺术和道德冲突才能够被真正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