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欧盟数字税搁浅 各国独自前行
中国税务报 2019年5月14日
阎传雨
●部分国家持反对意见,导致欧盟统一数字税方案最终没有通过。
●一些国家开始自行行动,将数字税的想法付诸实践。
●欧盟建议改革税收议事规则,由全体一致同意原则变为多数票通过原则。
近日,经过一番激烈争吵,在各成员国财长再次未能就数字服务税方案达成一致后,欧盟宣布将暂停在欧盟范围内推行统一的数字服务税。
分歧严重,数字税法案难通过
长期以来,欧盟一直对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数字税税制感到失望。在欧盟国家,传统行业企业的平均税负达到23%,而数字科技公司只支付税率为8%或9%的税。较低的税率吸引了许多硅谷科技巨头将其公司总部设在爱尔兰或卢森堡,以实现避税的目的。以亚马逊公司为例,其2016年在欧洲的营业收入约为216亿欧元,但仅支付了1650万欧元的税款。
以法国为代表的国家最初提议,在欧盟境内,对数字科技公司按照营业收入统一征收税率为3%的数字税,但这遭到了爱尔兰、卢森堡和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国家的强烈反对。法国和德国随后修改了提案,采取折中的办法,将数字税的征收范围限定在线上广告服务业。但在去年12月的会谈中,该方案再次被否决。当时争论的焦点之一是,数字税的计税基础是营业收入而不是利润。
在今年3月欧盟各国财长参加的会谈中,数字税计划再度被否决。欧盟理事会称,在会议讨论过程中,尽管提案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广泛支持,但仍有部分国家的代表对提案本身或者某些具体条文持反对意见,导致数字税方案最终没有通过。以荷兰为代表的反对派的理由是,征收数字税的第一步应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层面展开。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表示,欧盟委员会对无法达成有关数字服务税的协议感到遗憾。欧盟委员会现在担心的是,一些欧盟国家独自行动引入数字税制,可能导致单一市场的分裂。东布罗夫斯基斯还表示,欧盟委员会将继续积极参与有关这一问题的全球对话,并希望欧盟国家在国际论坛上发出一个声音。
不再等待,各国自发采取行动
欧盟目前的官方表态是,搁置数字税计划,等待二十国集团(G20)和OECD就如何对数字经济公平征税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据了解,OECD预计在明年年底前拿出解决方案。
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则支持欧盟各国自发采取行动,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全欧洲都希望朝一个方向共同努力,但我们显然还没有达成一致。现在我认为重要的是,每个成员国都想做点什么,那现在就做点什么吧。”她表示,最佳的解决方案无疑应该是全球性的,目前各国在数字服务税上的各自实践会推动全球性解决方案的出台。
此前,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已宣布征收数字税。近日,奥地利政府宣布,计划于2020年引入税率为5%的数字税,奥地利财政部部长勒格尔在讲话中谈到征税对象时,还特别提到了脸书和亚马逊。他对欧盟在数字税问题上缺乏共识感到愤怒。他说:“欧洲再一次未能在关键问题上站在一个共同的立场上,我们只能坚决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仍不放弃,欧盟欲改变议事规则
面对统一数字税计划难产的困境,欧盟正在考虑改变现行的税法议定规则来寻求突破。欧盟委员会近日提出建议:28个成员国在讨论有关税收议题时,应该按照有资格的多数票意见做出决定,必须至少代表欧盟人口的65%。根据目前的欧盟议事规则,必须所有成员国全部投赞成票,议案才能通过。
欧盟委员会认为,议定规则由全体一致同意原则变为多数票通过原则,将能够有效加快税收立法进程,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数字服务税的改革。欧盟负责税收事务的专员皮埃尔·莫斯科维奇表示:“如果我们想要打造一个非常强大和繁荣的欧洲,我们就需要转变议事规则,采取多数票原则,这既体现民主,也富有效率。”维斯塔格认为,欧盟目前暂停推进覆盖全欧的数字税,转而等待其他国际组织的结论,这是在承担着“巨大风险”。她说,如果政府在制定税法时不根据现代商业的经营方式和价值创造方式进行改革调整,那么税收就很有可能流失,政府在财政方面就会吃亏。欧盟委员会的最终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税法的原理,即企业应当在其客户所在地国家课税,而非在其总部所在地国家。理由是互联网科技企业实际是依赖于“用户创造价值”而获利。
一些欧盟成员国对此明确表示反对。荷兰财政部部长胡克斯特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不赞成改变欧盟议事规则。他说:“我的观点是,如果你回顾一下过去,就会发现有大量的证据表明,我们目前的决策方式是行之有效的,在税收领域也是如此。我不认为改变规则会有多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