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区的登记时间
大部分区县都是定在5月的法定工作日
具体信息如下表:
2020年成都各区县随迁子女入学时间
区域 | 办理时间 |
高新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天府新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锦江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青羊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金牛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武侯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成华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龙泉驿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青白江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新都区 | 2020年5月1日-5月28日 |
温江区 | 2020年5月6日-5月29日 |
双流区 | 2020年5月1日-5月29日 |
郫都区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简阳市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都江堰市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彭州市 | 2020年5月1日-5月29日 |
邛崃市 | 2020年5月1日-5月29日 |
崇州市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金堂县 | 2020年5月11日-5月29日 |
新津县 | 2020年5月6日-5月29日 |
大邑县 |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 |
蒲江县 | 2020年5月29日前 |
具体如何办理?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各区的政策又有哪些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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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分为材料申请或者积分申请,二者的区别和使用人群接着往下看。
(一)提交材料办理方式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的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申请积分办理方式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5.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温馨提示
1.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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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 《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具体方法
1.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升初: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就读小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 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
▲ 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 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备注
1.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
2.已在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本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于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3.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2020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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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教育发布
标签:成都小升初网 重要提醒
编辑: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