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对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东丰农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辽源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王欢、许丽杰作出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吉林东丰农商行被罚30万。
天眼查显示,吉林东丰农商行成立于1988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立鹏,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参与货币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附银保监会官网处罚信息公开表: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田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