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5月17日下午,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调查进展: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 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2018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康美药业进行立案调查。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通报中表示,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这意味着,康美药业4月底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可能同样存在造假的情况,而当时公司已经处于被立案调查的状态。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修正了2017年年报中的14处数据,其中货币资金减少299.44亿元,震惊了整个A股市场。随后,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田曾接受媒体采访进行解释,称“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试图将事件性质认定为“财务差错”,而非“财务造假”。而此次,证监会明确康美药业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坐实了其财务造假的罪名。
此外,证监会已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