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到2019年,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打击传销”工作中,查获了涉传人员遗留的部分财物,其中涉及手机3498部、电脑105部、车辆4台、黄金首饰17件、其他首饰5件、金属合金首饰6件、金属手表1块。现对上述财物予以公告认领。
请上述财物所有人在2021年2月8日前,携带财物的合法手续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将视为无主财物予以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951-8060869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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