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平发布)
为加强镇区综合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秩序、营造清洁美丽的镇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严管街
根据镇区实际情况,设置两条严管街:富安路(安平镇政府大门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平支行)、兴安三街(安平镇商会至安平镇敬老院路口)路段。
二、严管街店铺经营要求
(一)严管街内,所有店铺必须入室,并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店门前摊架杂物、太阳伞、石墩等物品在2023年1月18日前必须自行清除,逾期不清理的,按无主物强制清理。
(二)严管街内,严禁在街道两旁摆卖。其它临时摊档及流动摊档必须在镇政府规划的区域摆卖,不得乱摆乱卖,违者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管街内,不得用锥筒、垃圾桶等物品霸占停车位。
(四)严管街内,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妨碍交通秩序。
三、设置开放市场经营
(一)兴安二街(爱多多游泳馆至十里桃花安平分店):允许经营蔬菜、水果、杂货、干货等。
(二)甘螺香粉店路口至泰安居小区路段:允许经营蔬菜、苗木、种子、活鸡、活鸭、水果、杂货、干货等。
四、交通管理
所有卸货车辆于上午8:00--下午6:00不得在镇区街道临时卸货。安平镇政府球场每天上午8:00--下午6:00为小型机动车辆临时停靠点, 所有停放在临时停车点的车辆需放置联系电话,禁止大型工程作业车辆、大型客货车、拖拉机停放。
五、卫生管理
(一)镇区范围内的垃圾投放时间是:每天下午6:00至晚上9:00。
(二)镇区所有商户、住户和工厂企业、单位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临街店铺、住户门前必须自备垃圾桶。按规定时间将垃圾放到镇区设置的垃圾收集点,由镇环卫清洁人员进行清理,其它时间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垃圾。
(三)镇区内所有固定摊档、临时摊档及流动摊档在交易期间,要做好各自摊点卫生清洁,摊主自备垃圾储存袋。在当天买卖结束后,要对摊档进行清洁,把垃圾倒入固定垃圾收集点,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特此通告!
岑溪市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